本報濟南2月16日訊 記者近日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為了提高農村住房抗震設防能力,防御和減輕地震對農村地區造成災害,我省已經起草了《山東省農村住房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目前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農村已建住房進行抗震性能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制定抗震加固改造計劃;對不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農村住房,應當分期分類推進加固改造或者結合新農村建設拆除重建,并定期向社會公布計劃實施情況。農村居民新建、改建、擴建住房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財政補助。
省地震局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是農業大省,又是震災多發省份,農村民居建筑抗震設防管理相對薄弱,是地震在農村地區造成災害的重要原因。“農民對房屋建筑防震抗震知識缺乏了解,建房缺乏基本的抗震設計和抗震措施,農村住房抗震設防管理辦法將從這些方面入手,保障農村住房在抗震建設、改造等方面有法可依。”
在農村住房抗震建設技術支持方面,草案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地震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農村住房抗震技術指導,編制適應不同地區、不同風俗習慣的農村住房抗震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并向農村居民免費提供。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鄉村建設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農村居民自建住房抗震設防要求的技術服務,引導農村居民選擇開闊、平坦、均勻、穩定的場地新建、改建、擴建住房,落實農村居民自建住房抗震設防措施。此外,地震群測群防聯絡員還要積極開展農村住房抗震設防知識宣傳教育,引導農村居民建造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住房。
在技術服務上,農村建筑工匠是關鍵對象,他們往往影響業主決策、決定建筑質量。草案特別提到,農村建筑工匠從事農村建筑施工,應當具備相應的建筑施工技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地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經培訓考核合格的,發給培訓證書,鼓勵農村建筑工匠參加職業技能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