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固無小事,建筑結構加固工程施工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承接結構加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
由于結構加固工程面臨的不確定因素遠比新建工程多而復雜,因此必須由具備相應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和有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結構加固施工。
同時,此基本要求的目的也在于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接工程項目,也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名義承接工程項目或層層分包的不負責任的現象。
2.針對加固設計特點,制定完善的施工技術方案
對于所承擔的結構加固施工項目,施工單位應根據加固設計圖紙和施工現場條件,作好施工組織設計,提出確保加固質量和安全的施工技術方案,并應經審批或經業主及監理單位認可。對于加固工程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系,施工質量控制與質量檢驗制度,安全制度以及綜合評定施工質量水平的考核度。
此基本要求系根據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的相關規定制定的。其目的是使建筑結構加固工程便于按照其特點組織施工質量檢驗與驗收,同時也便于建立相對獨立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以利于運作。
此外,還規定了施工單位應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本企業的施工技術標準。因為只有這樣,施工單位才能據以推行其最佳的全過程控制技術,也才能使它所推行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控制與檢驗制度落到實處。
不少工程實踐經驗表明:本條提出的三位一體的現場管理方法是保證工程質量和企業效益所不可或缺的措施,施工單位應認真組織實踐。
3.結構加固施工的全過程,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結構加固屬于建筑結構二次施工,且被加固的構件隱含著安全隱患,其觸發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施工所采取的防護措施是否到位和及時。這一方面要靠施工單位認真落實設計單位所提出的安全措施,把工作做在結構加固施工的前面;另一方面則需依靠安全檢查監督人員,通過各種實時監控手段進行觀測,并及時采取措施排除事先未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結構加固工程的安全。